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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是浅浅的黑,黑是深深的白,灰则是游荡在黑白之间的白黑。

我从这里找到人生的意义。

我为飞龙他们的任务拉开了精妙的序幕,虽然我还不是个职业杀手,但是我的心早已是了。

活在黑暗中,我已经深深了解了他们,在灰天里我们仍然是这座城市网中的随机节点,毫无交叉与连接。

在黑夜里则是亲密的朋友,是我从未遇到过的能与我生死与共的朋友。

他们永远不会抛弃你,永远不会彼此背叛,永远不会相□□买和各自谄媚讨好。

因为他们都是弱者,每一个人都并不强大,只有紧紧地拥抱才能爆发出无穷的潜力。

我很快地入了组织,居然也成了职业杀手。

得到他们的信任之后,我更加频繁地执行任务。

有些人说我是fool,我说我不是,我是adesperatefool,一个极端的傻瓜。

我要么极端要么无所谓,否则我还怎样生存?现在的我在灰天里会睡更长时间的懒觉,墙上的石英钟早被我抛进了废品站。

我的时间观念只在夜里出现,每一次的计划都几近完美。

我的技术不断提高,那种神速简直让我的同伴都感到害怕。

这并不因为我比他们多多少力气——我一直强调我是个习惯用左手杀人的杀手,但我是右撇子。

我从不把一丝多余的气力花在杀掉一个人身上,我要把它用在头脑上。

我的直觉惊人地敏锐,因为这个缘故同伴都有些畏惧我,他们开玩笑说如果我当了警察,他们一定会先做掉我,但是好在我是他们中的一员,不必为这个而担心了。

有一阵子我想,警察们又能怎么样?不过是一堆套着光环的白痴+白吃,每天花大部分时间坐在椅子上发呆,晚上出来偷窥人民行踪罢了。

最可气的是他们还表面上故作镇定,其实都是怕死鬼。

我最鄙夷这样的警察,每每遇到他们都能轻易说服大家集体送他们上天堂,连刀都不用出来干活。

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讨厌灰天,但灰天总是会来。

每个周日我在凌晨五点的超市买好一个星期的食品,然后悄然回家,蒙头,睡觉。

我会去买书,很多的书,还有音乐。

每天躲在被子里听着音乐看书,无论夏天的脚步多么逼近,我都会这样做。

我想我的冷是发自内心,只有微波炉知道怎么来烘暖,其他方法一概不管用。

忘掉过去吧,我常常对自己说,过去那个你是软弱的懦夫,现在你的生活才刚刚开始。

我职业杀手的第一年,就这样地过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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